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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麻类体系岗位专家和推广专家遴选实施方案
2019-05-15 16:21:51

各有关涉农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推广部门:
        黑龙江省麻类体系按照《黑龙江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协同创新推广体系实施方案》(黑农厅函〔2019〕144)和《关于组织做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协同创新推广体系岗位专家和推广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由体系依托单位黑龙江省科学院大庆分院组织开展黑龙江省麻类体系岗位专家和推广专家遴选工作。岗位设置要求、岗位专家遴选标准和遴选程序如下。
        一、岗位设置
        岗位设置协同创新岗12个,推广专家岗6个,具体岗位设置和职责见黑龙江省麻类(工业)体系组织架构设置表(附件1)。
        二、专家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岗位专家原则上从涉农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推广部门中择优产生。推广专家原则上从县农技推广部门中择优产生。
         (二)岗位专家人员条件
        1.年龄57周岁以下,从事该领域研究工作5年以上,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年富力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具有活跃的学术与技术战略发展思维及较强的创新能力;
        2.生产一线经验丰富,并取得突出成绩,在本领域中有一定学术地位的中青年人才优先考虑;
        3.单位支持力度大,能够为体系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条件。
        (三)推广专家人员条件
       1.年龄55周岁以下,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推广部门从事该领域研究工作5年以上,实践经验丰富,并取得突出成绩;
        2.热爱推广工作和“三农”事业,具有较强敬业精神,能够经常在一线开展技术指导。
        3.从事推广专业与综合技术示范园(基地)主要产业技术相一致。原则上推广专家不在各体系中交叉任职。
        三、专家遴选程序
        由首席专家负责,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同意、首席专家提名、专家评审、省农业农村厅审查、网上公示的程序,开展遴选工作。
        1.个人申报。由专家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具体岗位的申请,并填写专家申报表(见附件2)。
        2.单位同意。由专家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在专家申报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3.首席专家提名。首席专家根据专家申报情况和体系组织结构设置情况,提出初步意向性人选名单。
        4.专家评审。由首席专家牵头,体系依托单位科研行政部门配合,组建评审专家组,对首席专家提名人选进行评审,拟定候选名单,报省农业农村厅审定。
        5.省农业农村厅审查。省农业农村厅对候选岗位专家和推广专家进行审查。
         6.社会公示。审查合格后,在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电子政务网和黑龙江省农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以省农业农村厅正式文件印发。
       四、相关要求
       请各申报人和依托单位于5月30日前将附件2原件一式三份邮寄至黑龙江省科学院大庆分院,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博学大街45号,黑龙江省科学院大庆分院科研科王云云收。
       联系电话:18646677401;0459-8998827
      电子邮箱: wyy8811049@163.com
 
 

黑龙江省科学院大庆分院
2019年5月15日

附件1:黑龙江省麻类(工业)体系组织架构设置表

附件1:黑龙江省麻类(工业)体系组织架构设置表

附件2:体系专家申报表

附件2:体系专家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