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4日,省科学院大庆分院积极响应“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政策宣讲会,旨在帮助科研人员深入理解条例精髓,把握政策机遇,激发创新活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宣讲会上,分院科研业务办负责人首先介绍了《条例》出台的时代背景与重大意义,强调了其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的核心作用。随后,重点解读了《条例》对科研院所的三大核心影响。一是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引导科研工作从追求数量向追求质量转变,鼓励围绕重点学科开展专利导航与布局,推动核心专利技术与标准融合。二是职务发明收益分配机制:详细讲解了条例在保障科研人员收益分享权、探索赋权改革等方面的突破性规定,明确了科研人员可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长期分享创新红利。三是科技成果转化激励:阐明了条例如何鼓励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并通过与《黑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协同,为成果转化提供了“先使用后付费”、尽职免责等有力支持。
此外,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分院也出台了《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和《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在宣讲会上,解读了两个《办法》关于落实《条例》中知识产权赋权和收益分配的有关规定,为科研人员提供了清晰的行动指南,鼓励大家树立高价值知识产权意识,积极参与成果转化,并加强知识产权学习与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