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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科学院大庆分院关于2022年 “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招聘公告
2022-11-11 19:45:43

黑龙江省科学院大庆分院关于2022年

“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招聘公告

根据“‘振兴龙江,邀你同行’——2022年‘黑龙江人才周’”活动安排,按照黑龙江省科学院关于2022年“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招聘活动的公告,结合本单位人才实际需求,开展2022年“人才周”引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科学院大庆分院省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是:麻类及特种经济作物的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育种、栽培,盐碱地综合治理,现代生物技术,农业微生物,功能食品及食品功效和安全评价等相关领域基础性和前瞻性研究工作等相关工作。(单位简介详见http://www.hasdq.org.cn/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黑龙江省科学院大庆分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一)招聘对象

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学历、学位、及年龄

1、学历、学位

报名参与本次招聘的考生,应具有招聘计划中各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见附件1)。

2、年龄

应聘人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应不超过35周岁1987年8月31日后出生)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最高学历、学位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或相近。

6.满足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

7.应聘人员需要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8.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6.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

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属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回避关系的。

9.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五、享受待遇

被录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5日9:00至2022年11月25日16:00。(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对已发邮件的考生视为已报名,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到报名邮箱)

2. 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为kxydqfyrsjy@163.com,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提交材料

1)《黑龙江省科学院大庆分院2022年度公开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须手写签字)(附件2);

    (2)个人简历;

2)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起相关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应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按期毕业证明”)

4)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应聘岗位代码-所学专业-姓名”)。

(二)初审

根据本公告中发布的岗位要求,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邮箱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考试

本次“人才周”招聘活动不设开考比例。初审通过人员可直接参加面试。本次招聘活动的考试环节以面试考察为主,面试主要考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如某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0:1时,增设笔试考试(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符合笔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笔试加分,加分政策计算时间以及取得各种资格证书的时间,截止到报名时间结束前)。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形式,会在本单位网站发布或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初审合格人员,参加考试人员应按照通知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公示考试成绩及名次

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及名次在黑龙江省科学院大庆分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只有面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增设笔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增设笔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考核与体检

1.考试成绩及名次公示结束无异议进行考核、体检。达到符合入取分数段的,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为在校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由应聘人员毕业院校负责填写。

2.考核通过人员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黑龙江省科学院大庆分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的;考试、考核、体检作假舞弊的;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报名人员所留邮箱及联系电话为通知各项事宜的重要途径,请填报时认真审核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本单位收到报名信息后将以邮件形式回复确认报名,如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回复请电话联系用人单位。

(三)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硕、博)原件及人事档案等。

(四)聘用人员须服从本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考生参加考试时须严格遵守届时的防疫要求。如有时间、地点等变化本单位会及时发布通知,请应聘者留意报名邮箱相关通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用人单位所有。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459)8998828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监督单位:黑龙江省科学院大庆分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0459)8998002

    附件1  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黑龙江省科学院大庆分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黑龙江省科学院大庆分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 黑龙江省科学大庆分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黑龙江省科学大庆分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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